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对嫦娥二号圆满成功致贺电
<p>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总装备部、中国科学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并参加<strong><strong>探月</strong></strong>工程嫦娥二号任务的全体同志: </p><p> 值此<strong><strong>探月</strong></strong>工程嫦娥二号任务取得圆满成功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特向参加这次工程任务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干部职工和解放军指战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p><p> <strong><strong>探月</strong></strong>工程是我国高科技领域的标志性工程之一。嫦娥二号承担着为<strong><strong>探月</strong></strong>工程二期后续任务验证部分关键技术和为预选着陆区成像的重要任务。参与工程任务的全体同志牢记使命、科学求实、大力协同、拼搏奉献,使嫦娥二号实现了准时发射、准确入轨、直接地月转移、成功环月,胜利完成了既定的工程目标和科学目标。嫦娥二号任务的圆满成功,是继我国首次月球探测工程成功后取得的又一重大成就,是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中的又一重要成果,是中国人民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又一壮举,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航天事业发展,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和民族凝聚力,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意气风发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祖国和人民感谢你们! </p><p> 发展深空探测技术,和平开发利用太空,是中国人民始终不渝的追求。希望你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推动“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p><p>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 </p><p> 2010年11月8日 </p><br />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