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美中航天合作前景
<p align="center"></p><p> (中国太空网讯)琼·约翰逊·弗里兹(Joan Johnson Freese)在《航天发现:合作》一书中写道:由于奥巴马政府认为在政治上不会有损失,因此企图在离任前进行战略上的外交政策行动,有时这种行动非常大胆:与古巴恢复外交关系、与伊朗商谈核协定以及与中国开展航天对话。“对话”成为一个大胆的政策举措具有讽刺性。</p><p> 国会议员约翰·卡柏特森(John Culberson)反对在和平利用外空上与中国开展对话,针对2015年9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首届美中民用航天对话,在回应航天政策在线问询时,他申明“沃尔夫修正案”(Wolf Amendment)所赋予他的角色。他说:“我打算继续坚持旨在保护美国航天计划的长期禁令。”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回应卡柏特森称,NASA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然而,NASA并未通知卡柏特森有关此次会议及其内容。显然,这是一个权利分立问题,美国政府行政机构具有奉行外交政策的责任,与中国开展对话不需要请求众议院拨款委员会的许可。</p><p> 美国参议院在一份声明中描述了与中方探讨的题目:</p><p> 1)成立大会上,美国和中国官员就各自的航天政策进行了交流,对与空间碎片和长期可持续性外空活动相关的进一步合作进行了讨论。双方还就规避卫星碰撞的相关问题交换了看法。</p><p> 2)双方总结了与航天探索相关的国家计划方面的信息,并对“国际航天探索论坛”(ISEF)的下一次多边会议进行了讨论,探讨了在民用地球观测活动、航天科学、空间气象以及民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上进一步合作的途径。</p><p> 首届ISEF由美国国务院在2014年1月举办,共有30多个国家参加,其中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发展中国家。此次会议是2011年11月在意大利由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航天局(ESA)开始对话之后举行的。ISEF被宣布作为首届部长级国际会议,以推动航天探索国际合作,促进航天科学和航天技术应用,解决地球上的问题并促进经济发展。时任美国国务院副秘书长的威廉姆·伯恩斯(Willian Burns)在他的主旨发言中说道:“现在是团结起来让航天探索成为一个全球共享优先权以解开宇宙的奥秘并加快地球上人类进步的时候了。如果我们协同合作,将推进得更远、更快,我对此充满信心。”</p><p> 美中民用航天对话可视为建立国际合作过程的一部分,其中ISEF会议是一个焦点。日本已经同意主办2016年或2017年的第二届ISEF会议。毫无疑问,很多事情都将依赖于美中民用航天对话的持续进展,下一次对话会议计划2016年在华盛顿举行。</p><p> ISEF会议流程显示出奥巴马政府发展航天的决心,基于美国在扩大已有合作的航天国家之外的合作上发挥领导作用,特别要注重与发展中国家及中国的接触。ISEF旨在国际合作中发挥关键作用,推进航天探索和航天技术的应用,以解决地球上的问题并促进经济发展。</p><p> 众议员卡柏特森及其同事似乎看到,到目前为止,美国在航天上超越其他所有国家,合作无利可图,并且美国纳税人以高昂代价研发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存在失窃的重大危险。20世纪60年代初,鉴于航天的高成本,肯尼迪总统和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深思熟虑谋划了一项联合登月任务。肯尼迪遇刺身亡、赫鲁晓夫被免以及越南冲突的加剧,使联合登月任务撤销。然而,随后开展了“阿波罗-联盟”(Apollo-Soyuz)飞船任务。苏联解体后,NASA和俄罗斯联邦航天局(Roskosmos)扩大了合作伙伴关系并促成了“国际空间站”(ISS)的成就,这一引人注目的成就涉及除美俄之外的其他16个国际伙伴。尽管美国和俄罗斯当前关系紧张,但在空间站上的合作继续进行,预计空间站将延长到2024年或更长的时间。然而,到目前为止没有将中国纳入空间站的条款。</p><p> <strong>一、下一步是什么?</strong></p><p> 美国国会以压倒性优势通过了《美国商业航天发射竞争法案》,意图刺激包括月球和小行星采矿在内的商业航天发展。这是向前迈出的一大步,表明了奥巴马政府和美国国会发展商业航天的决心。现在法律已经制定,航天业有望看到:</p><p> 1)私人进行航天发射在许可证程序上的简化和改进。</p><p> 2)通过重新命名的航天商业办公室发展商业航天的政府支持,该办公室隶属美国商务部。</p><p> 3)通过商业乘员飞行器运送航天员相关问题的说明。</p><p> 4)空间站延寿到2024年和针对空间站国家实验室管理政策的确定。</p><p> 5)探索和采集空间资源的权利的说明。</p><p> 尽管法律赋予美国公民以“根据适用法律主宰、拥有、运输、使用以及出售所获得的小行星资源或空间资源”的权利,但并不承认这样做的专有权。</p><p> <strong>二、法律的限制</strong></p><p> 独有的采矿权需在管辖领土的国际机制内定义,譬如月球,对它的主权在外空条约下不适用。到目前为止,月球水被认为是一种有可能降低到达火星成本的资源,因此在月球水被开采前需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是展示出对月球水有兴趣的国家之一。</p><p> 还不曾有国家或公司开采过月球或小行星,或在太空中有过任何工业活动。实际上,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采矿技术可能比美国更为先进。在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举行的太空采矿会议吸引了大量采矿公司和服务采矿公司的设备企业。尽管美国的深空工业公司(Deep Space Industries)和行星资源公司(Planetary Resources)制定了雄心勃勃的计划,但完全不清楚它们所拥有的太空采矿技术是否优于其他潜在竞争者,包括来自中国、印度、日本、韩国、俄罗斯或欧盟的公司。除了实验室范围的实验之外,没人处理过太空材料。中国和印度都上过大型工业项目,可能拥有工业处理技术与美国的能力开展竞争,将小行星或月球资源加工成产品。在太空工业开发的其他很多方面,美国可能并不具有固有的竞争优势。</p><p> 通过这项新法律的制定,未来将为美国商业航天公司创造更具竞争力的机会。但新法律不能保证这些公司拥有高级技术,或独有的采矿权,或使用能够降低通信、运输及运营成本的地月空间共享基础设施。</p><p> <strong>三、“沃尔夫修正案”不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strong></p><p> 显然,敏感技术需要加以保护。但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并不属于美国国会众议院拨款委员会的范畴,该委员会并不拥有被认可的专门技术或以任何特定权限进行过投资。另外,在美国进行的先进技术研发的广大范围内,NASA占有相对较小的领域。实际上,“沃尔夫修正案”非但没有对美国技术提供保护,相反却赋予了没有相关技术专长或权限的国会委员会成员在外交政策上扮演角色的权利。</p><p> 卡柏特森显然认识到航天技术是应对美国乃至全世界所面临的重大挑战的关键。因中国的参与而禁止美国参与和平利用外空的全球计划,充其量是以一项完全不适宜的法律文件对潜在非法技术转让的一个过度情绪化的反应。</p><p> 对卡柏特森来说,支持发展更有效的战略以推进美国在太空的商业利益,这更加事关美国的国家利益。否则,没有受到无效法律限制的中国将吃掉我们的午餐。</p><p> 现在尚未研发出“原位资源利用”(ISRU)技术(译者注:为了拓宽深空探测的边界,NASA正在投资ISRU技术,这是一种发现并利用地外资源的技术,涉及消耗品的提炼和存储,如呼吸用的氧气、可饮用水、甚至利用这些种植食物。利用ISRU,未来航天员甚至可以利用当地资源矿物,制造火箭燃料、3D打印部件和建筑物),不论是在月球、小行星、火星还是更远的所在。然而,ISRU技术是小行星和月球采矿的核心。如果中国可与任何一个国家一道在行星上工作,而美国只能与拨款委员会批准的一个短名单上的国家合作,那么预计中国将在借鉴全球知识的基础上进步得更快。我们没有引领ISRU技术,我们在航天技术的其他领域的引领与这项挑战可能并不特别相关。</p><p> 对国会来说,是该清醒面对新兴商业航天的未来并充分释放美国商业航天潜力的时候了,而不是抱怨在北京举行的高层会谈。在此次会谈中,与会的NASA专家探讨了在和平利用外空上所面临的共同挑战。</p><p> <strong>四、如何通过国际合作增强美国商业航天潜力</strong></p><p> 要充分释放美国(及其他参与国)商业航天的潜力,需应对以下挑战:</p><p> 1)国际认可政策的磋商,以管理空间商业活动,包括在月球的采矿权和进行超越地球轨道的商业活动所需要的其他政策。</p><p> 2)能提升ISRU运行费效比的技术研发,旨在实现成本的大幅削减。</p><p> 3)开发能够降低空间风险和活动成本的基础设施,包括通信、能源、物流、交通设施以及其他潜在的服务,以较低成本和风险在空间开展可持续性的运行。</p><p> 4)航天探索和太空工业与商业长期发展的融资资源的发展,这可以平衡公共与私人投资之间的关系,并使长规划周期和耗时的项目获得正向现金流。</p><p> 5)为ISRU的生产、航天制造及相关的研究与创新、支持服务、通过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开展的商业活动、政府基础设施投资以及投资计划而进行的市场开发,以此应对价值链发展,而不只是个别产品的发展。</p><p> 6)通过像卫星号(Sputnik)运载火箭、“阿波罗”月球着陆、“国际空间站”发射及其他重大航天成就的全球庆祝活动,建立广泛公众支持。不仅为现有航天强国的研发,而且为较小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大学开创机会,尤其要将重点放在为小企业的业务活动开创机会,让学校和社区有机会参与。</p><p> 下一届国际航天探索论坛为着手解决所有各方共同面对的商业航天发展的国际挑战提供了机会。相应地,ISEF高层会议包括部长层面以及航天机构和相关行业与学术界的参与。中国参与尤其重要。</p><p> 中国是一个与美国有着非常广泛的商业、学术、金融、文化以及战略纽带的国家。通用汽车、IBM、Caterpillar以及其他美国大型公司在中国开展了广泛的研发活动。但美中在太空没有合作的传统,这甚至可回溯到1957年国际地理年会,由于感受到美国的干涉,中国没有参会。中国也没有被邀请参与“国际空间站”。“沃尔夫修正案”甚至寻求阻止与中国就和平利用外空进行对话。</p><p> <strong>五、美国-中国-欧盟战略航天合作伙伴关系</strong></p><p> 这样一个合作伙伴关系是在航天发展投资银行(SDIB)的基础上创建的。最近,由中国牵头,提议筹资1000亿美元组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57个国家对此表示出兴趣,包括亚太地区的主要发展中国家,而且也包括欧盟成员国中的大多数。美国、加拿大以及日本拒绝加入AIIB。</p><p> 如果美国、欧盟和中国为SDIB制定出一个将提升航天商业加速发展的架构将会怎样?比如说,融资1000亿美元,SDIB可提供基础设施的长期融资,像月球的能源设施,该设施最初可对探索活动、之后可对ISRU的研发提供能量。其他项目可能包括为运输、物流管理、燃料再补给以及旅游与休闲设施而建的航天港。到目前为止,如果SDIB为允许或鼓励国家航天计划的项目提供资金,那么SDIB的资本将待命开支,因为投资委员会选择为推动航天经济强劲发展的全球利益提供服务,这会给所有成员国带来好处。SDIB可以平衡政府以及私人资本。</p><p> 然而,资金自身不能开启航天前沿,还需要政府相应的政策、可能发展的技术以及战略方向来引领航天业务市场的不断发展。</p><p> 俄罗斯作为航天发展的先锋之一,可以贡献其广泛能力来推进人类的太空前景;欧盟及其成员国以及ESA是为人类开启航天前沿全球活动的其他关键要素;日本是第二届ISEF会议的主办国,它与印度和韩国已经在航天发展上取得了重大进步,是发展自给自足航天经济国际计划成功的关键。</p><p> 自给自足航天经济是投资产生积极回报的经济。自给自足航天经济的突破标志着一个历史转折点,在此作为商业活动的航天投资将开始呈现指数级增长。实现这一突破符合所有参与国的利益,将标志着人类在航天上所获得的收益将超过实现这一切所需要的投资。在开启太空前沿的活动中,将中国纳入战略合作伙伴需要以下行动:</p><p> 1)需废除“沃尔夫修正案”。</p><p> 2)本届政府需要采取措施把中国纳入航天合作范畴。长期来说,将涵盖像SDIB这样的举措。当前措施,将包括在减灾、空间碎片研究以及空间态势感知上开展遥感方面的合作。中期适宜的措施,包括像对中国开放“国际空间站”及其后继设施。</p><p> 3)国际月球十年会议可提供直至2030年的航天发展国际合作统一框架。</p><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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