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多举措推动军事太空力量体系建设
随着太空领域竞争的不断加剧,美军认为其太空资产面临越来越多的威胁,太空安全已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国家安全问题。为了有效应对这些威胁,提升美军的太空作战能力,近年来,美军采取多项举措发展太空作战力量,将确保太空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优先事项,以维护美国利益。1
太空成为美军实施一体化联合作战的重要作战域
近几场高技术局部战争使美国意识到,太空是陆、海、空、天一体化联合作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联合作战的顺利实施及夺取战争的胜利,具有其他手段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美国在多个版本的《国家太空政策》和《国防部太空政策》中都宣称:“太空如同陆地、海洋和天空一样是一种作战媒介,美国在这些媒介中所进行的一切军事活动,都是为了实现美国的国家安全目标。拥有进入和利用太空的能力是国家的重要利益所在,太空对维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至关重要。”事实表明,美国的一贯做法是当其“国家利益”的范畴延伸到哪里,国家安全的疆界也将延伸到哪里,并在第一时间拥有相应的保障手段。
当前,美军已经将太空视为一个作战域,并将其嵌入到联合作战中。例如,通过联合太空作战中心(JSPOc)加强与情报部门、盟友的太空态势感知信息共享。美空军还在积极推进“战斗管理指挥与控制”(BMC2)系统建设,航天司令部司令雷蒙德近期称,BMC2系统能够集成空间态势感知、预警和情报等多个领域信息,提供一体化、多领域的指挥与控制能力,使作战指挥官对太空资产实施同步操作,对太空威胁作出实时响应并制定最佳作战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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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顶层统管,确保太空成为国家安全优先事项
目前,美国国家安全航天力量分散在国防部和国家情报部门手中,尚未实现实质上的统一领导和监管。例如,成像侦察和信号侦察卫星由国家情报部门负责采办管理,其他航天装备主要由空军负责采办管理。为确保太空成为国家安全优先事项,美军采取多种举措加强了太空领域的顶层统管。
一是设立国防部首席太空顾问统筹太空事务发展。2015年10月,美国防部设立首席太空顾问(PDSA),该职位由美空军部长担任,同时任国防太空委员会(DSC)主席。PDSA作为国防部层面的太空事务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协调不同部门太空系统采办以及其他太空事务的统筹发展;审查并监管美军太空领域发展,包括太空政策、战略、计划等;就太空问题向国防部提供独立咨询建议。另外,国防太空委员会作为国防部层面的重要咨询机构,协调太空事项并给予解决建议,就美军太空能力建设提供战略性指南,确保太空系统建设的一致性。
二是美空军设立负责太空作战的副参谋长。美空军2017年4月披露,将在参谋部设立负责太空事务的副参谋长。该职务将由中将担任,一方面将承担顾问职能,就太空力量建设问题为美空军部长和参谋长提供咨询建议;另一方面行使监管职能,协调美空军太空力量建设,减少目前存在的官僚条块分割,优化决策流程,实现太空部队的高效组织、训练和装备配备,满足未来对抗环境中的作战需求,以保护美军太空系统,实现太空行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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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划新型太空力量体系,协调不同太空作战力量
一是制定“太空作战架构”(SWC)指导太空力量体系建设。美空军是美军太空系统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了美军90%的军事航天力量建设。目前,美空军航天司令部联合国家侦察办公室正在制定“太空作战架构”(SWC),用于指导未来太空力量体系发展。SWC描述了美空军未来太空力量体系建设的愿景,即通过发展更好的空间态势感知能力、快速反应的指挥控制能力,建设一个更加富有弹性和灵活性的太空力量体系架构,能够对太空作战做出快速反应,在充满对抗、冲突的太空环境中赢得作战,维持21世纪的太空优势。SWC架构主要包括:太空体系构想、太空作战概念(涵盖战略指挥与控制、空间态势感知及预警、一体化作战概念)、太空任务部队、弹性太空体系、体系灵活性等多个方面。其中,太空作战概念是整个架构的基础,美空军航天司令部当前已经开发了系列太空作战概念文档,但基本都处于保密状态。
二是成立“国家太空防御中心”验证作战规则。2015年10月,美国防部和情报部门成立“联合跨部门太空作战中心”(JICSpoC),通过开发新作战战术、技术与程序,验证情报界与国防部如何在太空领域联合作战。2016年底该机构达到初始作战能力。2017年4月,JICSpOC改名为“国家太空防御中心”(NSDC),将工作重点从试验方面转移到作战方面。该中心利用“战斗管理指挥与控制”(BMC2)系统,加强与美国情报机构、战略司令部、空军航天司令部之间更紧密的协作,整合情报部门、军事航天部门、商业机构等方面获取的数据,提升国防部和国家侦察局之间太空信息共享,并验证太空作战规则,保护美国重要太空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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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划成立“天军”,打造独立太空部队
针对美军长期太空力量建设和监管分散化的问题,2015年7月,美国政府问责局(GAO)发布报告称,在国防部成立独立“太空部队”是美军内部重点探讨的改革方向之一。“太空部队”将把美国国家侦察局和国防部所有太空力量集中在一起,以更好规划、协调国家太空安全活动,减少太空领域发展受到的干扰,并使得太空领域获得更高关注度。该设想得到美国众议院军事委员会战略力量小组委员会主席麦克·罗杰斯支持。罗杰斯近期表示,尽管美空军已成为世界级军队,但太空事项只是美空军十二项核心职能之一,太空事项不应由负责管理战斗机和轰炸机的空军人员来领导。可先在美空军内部创建一支独立的“太空部队”,负责太空军事作战,这是未来在国防部内创建完全独立“天军”军种的关键一步。2017和2018年,众议院军事委员会战略力量小组委员会将开始对设立独立“天军”的程序进行讨论。不过,成立太空部队将对美军现有太空力量体系带来根本性冲击,因此,美军均认为该设想在短期还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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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采办程序,加速太空系统能力生成
太空系统建设是太空作战能力生成的关键组成。2016财年国防预算将大部分航天项目从“导弹采购”类别下移出,单独设立“航天采购空军”类别,帮助更加清晰跟踪航天项目发展。根据2016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修订的“采办里程碑决策当局”条款,国防部需将太空项目的采办决策权由国防部里程碑决策当局(MDA)移交给空军,以减少采办决策程序。
美空军正采取多项举措改革太空采办程序,加速太空系统能力生成,将太空作战力量更好嵌入到联合作战能力。主要举措包括:优化太空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决策流程,使重大太空采办项目的审批流程缩短几个月时间,特别是2016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已要求改革现有空军项目需求程序,在需求生成阶段,将航天部队人员纳入项目团队中,明确相关项目或计划的太空能力需求;扩展“作战响应空间”机构的应用,以快速部署系统;加强商业航天系统利用,采购现有商业航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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