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btEt 发表于 2017-6-30 08:28:11

以服务经济社会为目标的航天重点发展领域探讨(下)

  三、航天重点发展领域特征分析
  分析重点领域的目的是判断如何推动航天科学技术为经济社会服务,首先需要对推动这一行为的主体进行界定。总体来看,航天科学技术的各个参与主体都有推动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和作用,政府作为决策制定者以及主要的需求方,拥有决定航天科学技术是否能真正服务经济社会的选择权与决定权。因此,在这里,我们从政府的角度出发,研究政府对于不同类型的航天科学技术重点领域,为推动其为经济社会服务所需采取的不同手段与方式。
  1.重点领域的分析方法选择
  重点领域的分析方法一般包括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和象限分析法。这三种方法在筛选对象、调查范围与调查周期方面各具有优缺点。本文航天科学技术为经济社会服务的重点领域是面向未来较长时期的、方向性的判断,而德尔菲调查法筛选对象更为具体,层次分析法对筛选对象的量化要求较高。相较上述两种方法,象限分析法适合基于共性的、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
  新时期经济社会对航天科学技术的需求主要有两点:一是发挥航天科学技术的创新引领作用,为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提供需求牵引和条件支撑;二是实现航天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实现产业升级发展,发挥经济效益和战略效益。因此,采取象限划分方法,以科学技术创新程度为横坐标轴的度量内容;以社会价值为纵坐标轴的度量内容。
  (1)横坐标——创新程度
  以科学技术创新程度为横轴。横坐标轴按创新程度的不同类别,即按照持续性创新、颠覆性创新进行划分。
  持续性创新是指在技术或产品中仅产生次要变化,是对现有技术、服务、产品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性质的创新。这类创新技术或产品基本上是沿用已有的原理或消费习惯,属于改良的范畴。持续性创新的变革幅度较小,符合一定的周期和规律,如摩尔定律,是技术进步不可忽视的力量,但也是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自主推进动力较大的领域。
  颠覆性创新是指在技术或产品中产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由于技术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突破产生出跳跃性革新应用的创新。一般以某行业技术或若干行业综合技术的进步作为先导,往往对原有的技术模式、整个行业构成致命威胁,甚至可能导致新行业的诞生,例如互联网、电脑、智能手机的出现。颠覆性创新一般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培育期,在初期难以显现明确的价值,并且存在较高的失败风险,自发推进的动力不足,更加需要外界的推动力量。然而颠覆性创新成功应用后对传统的冲击和其产生的变革性进步又具有极高的战略价值和经济价值,相对落后的国家通过颠覆性创新能够实现产业升级赶超,向产业链高端转移,获取更高的利润,并能够提升国家竞争实力。因此,在筛选推动航天科学技术为经济社会服务的重点领域研究中,更侧重于推动颠覆性创新活动的开展。
  (2)纵坐标——社会价值。
  经济价值是航天科学技术服务经济社会直接创造的收益,而战略价值是航天科学技术所产生的政治价值、军事安全价值、科技进步等间接作用的综合体现。经济价值和战略价值都不可偏废,但是由于产生的价值的外部性不同,推动其发展的手段则有区别。
  战略价值需要政府的全面支持推动。航天科学技术给国家安全以及人民生活带来了更好的保障,在整体上提高国家在某方面的水平和能力,使社会获得进步等,都是航天科学技术创造的社会价值。这类价值具有非排他性,创新投入主体很难针对这类价值获取合理的收入,缺少自主投入研发的动力。然而从社会整体角度来看,航天科学技术所形成的各种形式的成果,能使更多的人有“搭便车”的机会,形成广泛的社会价值,而这正是航天科学技术优势的体现。因此,对于创造较高社会价值的航天科学技术需要政府的全面支持。
  经济价值需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并由政策适当引导。航天科学技术创造的经济价值是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既能增加国民收入又能够反哺航天科学技术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价值是通过明确的产权界定来获取收益的,因此航天科学技术创新主体自发推动经济价值的动力相较战略价值更为充足。而完善的政策环境是发挥好航天科学技术创新主体的主动性必不可少的条件,政府应以适当引导为主。
  2.航天重点发展领域推动方式探讨
  第1象限:该象限中的航天科学技术主要以颠覆性创新为主,研发周期长、投入成本高、科研环境要求高、预期经济效益显著不明显为主要特征。主要包括深空探测、空间科学、空间基础设施等。该象限推动方式为政府全面支持。
  第Ⅱ象限:该象限以持续性创新为主,主要为改进性科学技术开发,战略价值较为显著,经济价值较弱,主要包含产业化共性技术。此象限中的航天科学技术科研活动符合开放性、通用性的特征。这一象限自主投入动力不足,需要政府与企业等主体合作支持。
  第Ⅲ象限:该象限的航天科学技术以持续性创新为主,经济价值较为显著。主要包含成熟产品的改进(如航天技术转化产品的换代升级),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经济价值产出率等具体应用问题为主。该领域的研发成果可以实现一定程度的产权保护,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该象限以自主发展为主。
  第Ⅳ象限:该象限以解决航天重大应用性创新问题为导向。该类研发活动瞄准航天科学技术及应用的战略前沿领域,为航天产业跨越式的增产、增收和增效服务,对于实现并维护我国航天产业在一定区域内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决定性影响。该领域的研发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排他性,经济价值高,推动方式主要以企业为主,政府提供政策引导。
  四、推动航天科学技术服务经济社会的建议
  1.以政府为主导加强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性
  在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规划中对公益性、公益先导性、科技发展性卫星平台和载荷进行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实现效益最大化。在持续建设天网的同时,注重加强地面应用系统建设和协调管理,解决将现有卫星“用好”的基础设施问题。
  2.政府发挥引导作用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市场化发展
  一是着重统筹规划导航、遥感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面向大众提供涵盖陆海大气、覆盖全球的、能够及时更新的遥感数据共享平台,满足各地、各层级政府对城镇规划建设的基本需求、预警和防范自然灾害的需求,满足民众保护自身健康对环境信息的需求,满足科学技术跨学科探索的需求,满足商业创新对基础数据的需求等。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在商业遥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商业性遥感技术应用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需要政府通过政策引导或财税杠杆等多种软性手段,率先在国家重大行业、重大项目中大规模推广国产遥感技术商业应用,重点鼓励、扶持中小型专业化公司发展。并依据优先采购政策,与国产商业卫星或具有商业价值的公益类遥感卫星签订长期购买合同,支持自主商业性遥感卫星的持续发展。
  3.企业着力提升航天科学技术转化应用水平
  企业需要审慎选择转化应用领域。航天科技成果只有同大众需要、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企业或众创空间对创新的内容与需要有一个整体规划,沿着一定的路线有目的地推进。以充分的社会调查为基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选择在贴近大众生活的健康医疗、社会救助、交通旅游等领域,在改善工业生产与管理的航天装备等领域,开展应用技术的研发设计或者航天科学技术的二次开发,逐步开辟出新的细分市场,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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