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001 发表于 2018-8-1 15:07:29

月球到底属于谁?开矿谁获益?国际法律待完善

  7月28日消息,巴兹-奥尔德林与插在月球表面的第一面美国国旗的合影照很可能是有史以来最著名的美国国旗照片。对于那些了解世界历史的人们来说,这张照片也给他们敲响了警钟。在19世纪,在地球上将一面国旗插在世界上的另外一个地区相当于宣布那片领土的所有权。那么插在月球表面的美国星条旗是否意味着那里成为了美国的殖民地呢?

  当人们听说有律师正在进行“太空法律”的研究和教学工作时,他们最常问的问题就是:“那么你告诉我,谁拥有月亮的领土权?”当然这种宣布新国家领土的方式一直都是欧洲人的习惯。特别是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和英格兰人,它们都创建了巨大的殖民帝国。虽然它们的侵占完全以欧洲为中心的,但是插旗子就是建立主权的法律概念快速扎根,而且被全世界接受为国际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很明显,在宇航员的心里有着比插旗子的法律意义和后果更加重要的事情,而且幸运的是他们在任务之前就已经进行了认真的思考。自从太空竞赛开始,美国就清楚对于世界上的许多人来说,看到美国国旗插在月球会引发更重要的政治问题。任何声称月球或许将成为美国一部分领土的论调都会引发这样的关注,而且有可能引发国际纠纷,从而破坏美国的太空项目和其对太空的兴趣。
  在1969年以前,非殖民化已经打破了一种传统观念,那种观念认为世界上的非欧洲区域是野蛮地区而且应当屈从于欧洲的统治。虽然阿姆斯特朗和奥尔德林小小的升旗典礼确实改变了月球,但是无论是美国宇航局还是美国政府都从未打算通过插上美国国旗达到占领国土的目的。
  最重要的是,答案就记录在1967年的第一条外太空条约中,美国、苏联和其它具备太空探险能力的国家联合了起来。两个超级大国都认为地球上的殖民化导致上世纪的许多人遭受痛苦,也引发了武装冲突。它们决定在决定月球的法律地位时不再犯同样的错误。这样至少能够避免在外太空占领国土时引发战争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月球成为了全球所有国家的公共领域,而这一条约就是在首次真正的载人月球任务的两年前制定的。
  因此美国国旗并非是宣布主权的一种展示,而是向帮助阿姆斯特朗等三位宇航员登上月球的纳税人和工程师们致敬。登陆月球的两位宇航员携带着一种荣誉,而且他们代表着全人类和平的到来。与此同时阿姆斯特朗的那段话表达了同样的情绪:他踏出的一小步并不代表着美国的一大步,而是人类的一大步。
  此外,美国和美国宇航局也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将从月球表面采集的岩石和其它土壤样本与其它国家进行了共享,不仅将它们散发给其它国家而且允许全球的科学家对它们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在冷战期间,甚至有苏联的科学家也享受到这种待遇。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下结论,再也不需要太空律师的存在?不要那么快下结论!虽然月球作为全球公共领域面向所有执行和平任务的国家开放,但是它的法律地位尚未遭受到任何实质性的阻碍或者挑战。而且外太空条约还需要进一步的对细节进行落实。与当时制定条约时的乐观相反,截至今日人类自1972年以后就未再返回月球,这就导致月球的土地权仍然是理论上的。
  直到几年前美国才开始策划新的返月计划。此外至少有两家公司,行星资源公司和深太空工业公司已经开始把小行星作为目标,计划开采它们的矿藏资源。但是在之前提到的条约中规定,月球和小行星等其它天体都无法成为某一个主权国的领土。外太空条约中约定不能够通过插国旗或者任何其它手段获取新领土的最基本禁令,已经无法处理月球和其它星体自然资源的商业开发问题。国际社会中出现的主要争端在于尚未出现明确得到公认的解决方案。
  美国和卢森堡等国家同意月球和小行星是全球公共领域,这意味着每一个国家都能够允许它的私营业主们前往月球和小行星并且开采资源或借其赚取金钱,前提就是它们需要得到许可并且遵守太空法律的其它规定。这有点类似于公海条约,只要任何国家的市民或者公司遵守捕捞作业的法规,打捞上来的鱼就可以进行合法销售,而且这些条约并不在个别国家的掌控中。
  另外一方面,俄罗斯、巴西和比利时等国家认为月球和小行星属于全人类。因此商业开采的潜在收益应当属于全人类,或者至少应当受到严格的国际制度的监管来保证人们的利益。或许有人认为前一种想法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现实角度来讲都更有意义,但是法律之争永远都不会结束。
  与此同时,各个国家对月球的兴趣也在不断复苏,至少中国、印度和日本已经制定了人类重返月球的严格计划。最终或许还是将由国际社会来确定是否能够在两种想法之间达成共识或者找到平衡点,但是无论达成什么样的共识都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适用而且被人们接受的法律对其进行监管,将是一种最糟糕的情况。虽然这已经不再是殖民地的问题,但它却能够带来同样有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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